物資退庫業務管理制度
Q/DYJT 河南大用(集團)實業有限公司 發布 2011-5-1發布 2011-05-01 實施 河南大用(集團)實業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DYJT-G-06-017-2011 物資退庫業務管理規定 前 言 本標準由河南大用(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大用集團供應中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大用集團供應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李希學 本標準于2011年5月1日首次發布。 本標準版本:1/0 本標準發放號:001 本標準受控狀態:受控 本標準審核人: 本標準批準人: 物資退庫業務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生產/建設領用物資的退庫管理,提高退庫物資利用效果,降低企業成本。 2 適用范圍 公司范圍內的工程物資及生產物料 3 定義 3.1 退庫類型(原因) 3.1.1 計劃領用剩余(簡稱:領用剩余):指由于物資領用過多導致物資剩余退庫。 3.1.2 計劃使用變更(簡稱:計劃變更):指由于生產/建設計劃變更導致領用物資閑置退庫。 3.1.3 物資質量瑕疵(簡稱:質量瑕疵):指由于采購物資質量存在瑕疵導致物資退庫。 3.1.4 項目技術改造(簡稱:技術改造):指由于生產/建設項目或者設備因需技術改造導致的被更換的舊物資退庫。 3.2 退庫物資質量狀態 3.2.1 合格:指退庫物資的物理或化學性能狀態保持完好并且能夠繼續二次正常使用的狀態。 3.2.2 不合格:指退庫物資的物理或化學性能狀態發生改變,不再具備原有使用用途的狀態。 4 物資退庫管理規定 4.1 物資退庫應由物資領用部門出具物資退庫通知單據,并由領用部門總監、經理級或廠長簽字確認(或有經工程部總監書面授權指定人員的簽字)。 4.2 物資領用部門應在退庫單據上填寫“退庫類型(原因)” 。 4.3 物資領用部門應在退庫單據上填寫需退庫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屬于工程領用性質的退庫還須注明退庫物資所屬項目名稱及施工隊伍名稱(屬于“技術改造”原因產生的舊物資除外)。 4.4 屬于生產/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產生的退庫,退庫類型按實際情況區別處理。 4.4.1 因生產/建設改造原因產生的被更換的舊物資的退庫,退庫類型只適用“技術改造”類型。 4.4.2 因生產/建設改造原因產生的領用的新物資的退庫,退庫類型不適用“技術改造”類型。 4.5 所有退庫物資須在退庫單據上填寫退庫物資的質量狀態(“合格”或者“不合格”)。 5 物資退庫質量驗收管理規定 5.1 物資退入倉庫前,必須由質量檢驗部門/人員進行質量檢驗,并在退庫單據上注明檢驗結果(“合格”或者“不合格”)。 5.2 經質量檢驗屬于“合格”的物資,由提出退庫的部門根據需退庫物資的物理或化學性能進行必要的物資包裝維護;儲運部憑領用部門出具的退庫單據按照《倉庫退庫作業流程》規定辦理實物退庫手續,并進行信息系統的退庫業務操作。 5.3 經質量檢驗屬于“不合格”的物資,必須由提出退庫要求的部門在退庫單據上填寫物資質量不合格原因及對不合格物資的申請處理方式,并須有領用部門負責人(總監)及供應部門負責人(總監)共同簽字確認,否則儲運部物料庫不予辦理。 5.4 所有屬于“不合格”質量狀態的物資,儲運部憑領用部門出具的退庫單據按照《倉庫退庫作業流程》規定辦理實物退庫手續,但不做信息系統的退庫業務操作,儲運部物料庫只做備查賬項處理。 5.5 屬于“質量瑕疵”類型的物資退庫手續,參照5.2規定執行。 6 退庫物資在庫管理規定 6.1 經質量檢驗“合格”的物資,按照正常倉儲物資在庫管理辦法執行。 6.2 經質量檢驗“不合格”的物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區別管理。 6.2.1 屬于“質量瑕疵”類型的物資,參照6.1規定執行,物料庫應及時做好存放分類標識,以便于配合采購部門處理相關采購業務瑕疵。 6.2.2 屬于“質量瑕疵”類型以外的物資,由物料庫統一存放在指定的呆廢料區,并及時做好存放分類標識,以便于配合物資使用部門做好廢舊物資的二次利用。 6.2.3 各使用部門領用物資時,要本著成本節約原則優先領用具有相同或相似使用功能的退庫物資;發生物資退庫的部門,再次領用同類物資時,儲運部物料庫必須確保退庫的“合格”物資優先發貨。 6.2.4 物料庫指定專人負責退庫物資的管理,定期對退庫物資制作統計報表,并報至物資領用部門負責人、供應部負責人,便于進行管理漏洞分析、尋找改善途徑。 6.2.5 經質量檢驗“不合格”的退庫物資,存放一定時期后確無其它實際使用價值的,由儲運部出具《物資報廢申請單》,經供應部負責人(總監)及基地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后做為廢品處理。 6.2.6 報廢物資的處理按照《廢舊物資回收處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