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驗收專項方案
工程消防驗收進度計劃 1、 消防聯動調試。 條件: 消控主機正常通電。 水泵、風機、卷簾正常通電。 消防水池、水箱正常通水。 2、消防檢測 條件: 除消防聯動調試必須的條件外, 疏散指示、應急照明和正常照明正常通電。消防電梯正常通電可運行。 3、綜合滅火能力檢測(也稱消防試水) 條件: 除消防聯動調試必須的條件外, 電梯正常通電可運行,室外消火栓通水,消防接合器到位, 環形道路、登高場地完成。 4、 消防驗收前指導(也稱消防預驗收) 5、 消防驗收。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工作要點 主要驗收范圍: 1、 總平面布置(包括消防環形道路、消防登高場地、室外市政給水消火栓、消防接合器等) 2、 建筑功能現狀(包括疏散樓梯及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和布局,防火分區及防煙分區的設置,防火墻及防火門的設置,電梯及消防電梯,直通室外的通道及通道口,屋頂平臺及女兒墻的設置及直通屋頂的通道口,自然排煙的外窗的設置,裝修材料等) 3、 建筑電氣安全(雙電源供電,電氣線路保護,電氣柜接線,線路絕緣,防雷接地,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等) 4、 建筑給排水及中央空調(總進水管的數量、口徑和供水方式,空調設置類型和區域,保溫材質等) 5、 管道燃氣(供氣方式,管道布置,泄露預警和通風擴散等) 6、 消防設施功能,包括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和防火卷簾。 7、 其他臨時性項目。 8、 不可預見或主觀項目。 主要工作流程及最基本必備條件: 在上述各項單項工程完成之后按序進行以下工作: 1、 消防聯動調試,主要聯動功能有:消火栓泵、噴淋泵、防排煙閥、和風機、防火卷簾、消防廣播和聲光報警、電梯迫降、非消防電源切除等) 條件:消防水池、水箱通水,水泵、風機、卷簾、消控主機通電。 2、 檢測(包括建筑電氣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兩個項目,均須專業檢測公司檢測且付費),取得建筑電氣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兩個合格報告。 條件:疏散指示、應急照明和正常照明通電,消防電梯通電可運行。 提供檢測公司需要的資料。 3、 滅火綜合供水能力檢測(也稱消防試水,須消防支隊檢測且付費),取得滅火綜合供水能力檢測合格報告。 條件:電梯通電可運行,室外消火栓通水,消防接合器到位,環形道路、登高場地完成。 1、 提供完整的總平面圖(含室外消火栓、消防接合器、環形道路、登高場地等)、 2、 消防建審意見書、 3、 消防設計專篇(設計院出具) 4、 建筑電氣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報告書、試水申請報告 (自理、業主蓋章)和正確填寫的檢測表(到窗口領取、業主蓋章)。 4、 驗收資料匯總送杭州市消防支隊。取得指導服務受理單。 必備資料:驗收申報表(窗口領取、業主蓋章) 驗收申請報告(自理、業主蓋章)。 消防建審意見書、消防設計專篇(設計院出具). 消防產品生產廠家確認清單(窗口領取、廠家蓋章) 圖紙(總平面圖、建施、水施、電施、暖施、燃氣) 施工資料(隱檢、試壓、清洗、絕緣測試、接地測試記錄) 產品設備等質量保證資料(提供與產品相對應的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書、產品型式證明、檢驗檢測報告書)。 主要產品有:防火門、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電源柜箱、電氣線纜、保溫材料、裝修材料(注:其中部分鋼構、木檔、木板、地毯、軟包、窗簾等還須按規定到指定檢測部門封樣檢測取得合格檢測報告)室外消火栓、接合器以及消防設施系統的所有產品設備。 5、 消防驗收前指導(也稱消防預驗收),取得驗收受理單。 6、 消防驗收 1 辦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機構受理案件后,驗收具體經辦人應查驗資料 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申辦單位補齊,并在驗收前1-2日通知建設單位做好驗收前相關準備。 3、按消防工程驗收程序的規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監督員 到現場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消防監督員應著制式警服,佩帶《公 安消防監督檢查證》,具體驗收程序如下: (1)參加驗收的各單位介紹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 和自檢情況,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調試情況,監理單位介紹工程監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分組現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邊檢查,邊測試,并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3)匯總驗收情況。各小組分別對驗收情況作匯報記載,并將初步意見向建設、施工、設計等參加驗收單位提出,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及時向建筑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4、參加驗收的建設、施工及設計單位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 時,消防機構驗收參加人員應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給予 解釋。 5、消防工程驗收或復查合格后,各單位參加驗收人員和消 防機構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申報表上簽名。 6、工程驗收承辦人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書,行文呈批表, 并整理驗收檔案送領導審批。 7、建設單位到窗口,出具回執取回驗收意見書; 8、驗收和復查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各有關單位按《建 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重新 向公案消防機構申請復驗,復驗程序與申請驗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申報資料將不予退還。申請復驗時,申報資料與正常申報驗收資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監督驗收時限 公安消防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消防驗收申報資料。資料齊全后,應當在10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驗收,并在消防驗收后7日之內簽發《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驗收意見書》。 復查驗收與正常驗收辦理時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主要內容: 1、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 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筑構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內部裝修; 11、建筑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文件和供貨證明。 驗收重點 1、檢查竣工圖紙、資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的 內容及與消防機構審核意見是否與工程一致; 2、檢查《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中提出的消防問 題,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設備的施工安裝質量及性能。 4、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聯動情況 (1)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