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史重要名詞術語
世界古代史重要名詞術語 1血緣家族 舊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的社會組織是“血緣家族“.馬克思曾經指出:“血緣家族是第一個 社會組織形式 .“在這種社會組織里,婚姻是按照班輩來劃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為夫妻;他們的子女,即父親和母親,也是如此;同樣,后者的子女,構成第三個共同夫妻圈子.而他們的子女,即第一個集團的曾孫子女們,又構成第四個圈子“.這種家族形式排除了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的權利和義務,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從兄弟姊妹之間都可以互為夫妻.一個血緣家族就是一個公社,一個集團.在集團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人們集體生產,共同消費.在那時,沒有人剝削人的現象. 2氏族 原始社會以共同血緣關系結合而成的一種血族團體.其成員出自一個共同的祖先.氏族是人類各族普遍存在過的社會組織.產生于蒙昧時代的中級階段,約相當于舊石器中,晚期.常以某種動,植物作為本氏族共同的圖騰標記.氏族是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實行生產資料公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沒有剝削和階級.公共事務由選舉的氏族長管理,重大事情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成員都處于自由,平等的地位. 3胞族 一個部落的兩個基本分支中的一個分支.希臘語稱phratry,意為兄弟關系.指原始社會同一部落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氏族結合成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間的社會組織.美國民族學家L.H.摩爾根最先使用此詞,用來表示一群有血親關系的,單系繼承的集團,或者非直系血緣以及血緣較遠的,但有著共同遵循的禮儀和親屬慣例(如內部禁止通婚)的氏族群.前者由一個基本氏族所派生出來的若干血緣氏族組成;后者可能是血緣較遠或不同血緣氏族合并而成的(即為保持各胞族中成員數目均衡而進行的調整).隨著部落組織的發展,胞族的職能逐漸局限于宗教方面. 4部落 民族共同體發展中的一種歷史類型.由同一血緣的兩個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組成.形成于原始社會晚期(即舊石器時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較明確的地域,名稱,方言,宗教信仰和習俗,有以氏族酋長和軍事首領組成的部落議事會,部分部落還設最高首領.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對處于母系制階段的印第安人部落形態作有詳細記述.古希臘荷馬時代,部落已建立在父系制基礎之上,有作為常設權力機關的議事會和掌握軍事指揮,祭祀,審判等權的軍事首長(巴賽勒斯).古羅馬王政時代,每一部落須由十個庫里亞(胞族)構成,并設元老院,人民大會, 和勒克斯 (王).進入原始公社后期,因各種戰爭的日益頻繁,最終導致了血緣聯系逐漸被地域聯系所取代,出現了由若干部落的解體并結合而成的部落聯盟,成為原始公社瓦解的開始和新的民族共同體部族或民族出現的前提. 5部落聯盟 原始社會后期形成的部落聯合組織,通常由若干近親或近鄰部落組成,結成聯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衛等軍事行動.中國古代也曾出現過這樣的部落及部落聯合組織,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黃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戰時,曾訓練熊,羆,貔,貅,虎六種野獸參加戰斗,實際上這是用六種野獸命名的六個氏族,它們組成一個部落聯盟.黃帝為有熊氏,說明熊氏族在這個聯盟中居于首領的地位.部落聯盟可以是血緣或近親關系部落之間的聯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間的聯盟.這為后來國家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6對偶婚 亦稱對偶家庭.指原始社會時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雙方,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實行由一男一女組成配偶,以女子為中心,婚姻關系不穩固的一種婚姻形式.由普那路亞家庭發展而來,產生于蒙昧,野蠻時代之交,存在于野蠻時代.對偶婚的生產“是氏族組織的結果“.氏族的產生和發展導致普那路亞集團范圍的縮小,氏族內部禁止通婚的慣例,隨著氏族人口的不斷發展,分支增多而日益復雜,使普那路亞婚越來越不可能,而終于被對偶婚所排斥.對偶婚可劃分為望門居,妻方居,夫方居三個階段.從妻居的母權制是對偶婚的典型形式,建立在對偶婚基礎上的兩性組織形式是對偶家庭.其特點是男女對偶結合短暫,不穩定,男女雙方仍分屬各自的氏族,對偶家庭本身很脆弱,沒有獨立的家庭經濟,沒有形成為社會的基本細胞.包括幾個對偶家庭的母系大家族是社會的基本組織,實行原始共產制經濟.對偶家庭己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征.當從妻居發展為從夫居,可以同時確知生母和生父,就為一大一妻制家庭的產生準備了條件,再向前發展則為夫一妻制婚.當今世界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對偶婚殘余,解放前,我國云南永寧地區部分納西族及傣,佤,獨龍等族的部分人亦尚存此殘余. 7軍事民主制 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首用此術語,指古希臘*荷馬時代(英雄時代)部落及其聯合(聯盟)的組織機構.包括:議事會,由氏族長老組成;人民大會,由氏族成年男子組成;其軍事首長,即“巴塞勒斯“,尚不享有階級社會中國王的權力.古羅馬人,日耳曼人,西徐亞人(斯基泰人)等,一般均經歷過軍事民主制.歷史學上有時也用以指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一個階段. 8農村公社 原始社會解體過程中形成的,以地域性和生產資料所有制的二重性,即同時存在私有制和公社所有制為特征的社會組織.狹義專指具有這一特征的農業公社;廣義還包括具有這一特征的游牧公社和游獵公社.又稱農民公社,毗鄰公社,地域公社,農民村社,簡稱村社.世界各地普遍經歷了農村公社發展階段. 9圖騰崇拜 圖騰崇拜是將某種動物或植物等特定物體視作與本氏族有親屬或其他特殊關系的崇拜行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約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圖騰為印第安語totem的音譯,源自北美阿耳貢金人奧季布瓦族方言ototeman,意為“他的親族“或“他的氏族“,相當于是整個部族的標記.許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圖騰崇拜的動物是不能捕殺的,只能在特殊的場合舉行祭祀時才能殺死它. 9金字塔 埃及的金字塔(Pyramids)建于4500年前,是古埃及法老(即國王)和王后的陵墓.陵墓是用巨大石塊修砌成的方錐形建筑,因形似漢字“金“字,故譯作“金字塔“.埃及迄今已發現大大小小的金字塔110座,大多建于埃及古王朝時期.在埃及已發現的金字塔中,最大最有名的是位于開羅西南面的吉薩高地上的祖孫三代金字塔.它們是大金字塔(也稱胡夫金字塔),海夫拉金字塔和門卡烏拉金字塔,與其周圍眾多的小金字塔形成金字塔群,為埃及金字塔建筑藝術的頂峰. 10圖特摩斯三世 古埃及新王國第十八王朝法老(約前1504~前1450在位).約公元前1504年繼位,由哈特舍特謝普太后攝政,直到繼位的第二十二年才正式執政.此后20年間,他出征敘利亞,巴勒斯坦并向努比亞大規模擴張,埃及的邊界線北進到敘利亞北端的幼發拉底河上的卡赫美什,南到努比亞境內的尼羅河第四瀑布,確立了古埃及史上版圖空前龐大的帝國.他自夸為勝利之王,諸國之王,大興土木,美化首都底比斯,建凱爾奈克的阿蒙神廟.在神廟墻壁上銘刻其軍事遠征的年代記,大肆炫耀其赫赫武功.他將大批的戰利品,奴隸和土地贈送給阿蒙神廟,助長了僧侶貴族的權勢. 11埃赫那吞改革: 12拉美西斯二世 古埃及新王國第19王朝法老(前1304~前1237).塞提一世之子.公元前1304年繼位.他力圖恢復圖特摩斯三世時期的帝國版圖,發動了對西亞的大規模征服戰爭.公元前1299年